什么是 Form 1193 — consent to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澳大利亚内政部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 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与您联系,但只有在您同意的情况下,才会使用电子邮件或传真等电子方式。1193表《同意内政部通过电子方式与您联系》(Consent for the Department to communicate with you electronically) 用于表示您同意或拒绝此类联系,例如允许内政部通过电子邮件向您发送有关签证或公民身份事务的文件。
如果您已授权他人代表您接收内政部的文件——例如授权收件人、注册移民代理或法律执业人士——并且希望通过电子方式联系该人士,则由其填写表格的第二部分并签名。表格说明,必须由其签名,以表明其同意代表您采用这种通信方式。
FileIt 会引导您填写1193表,并将您的答案打印到内政部的原版 PDF 中;O'Brien 或 Wiśniewska 等姓名会正确打印,日期也会填写在表格的日 / 月 / 年方框中。填写完成的表格会保存到您的文件库。您签名后自行交给内政部;FileIt 从不代您提交任何材料。
- 填写人
- 与内政部办理事务的人,以及可选的授权人士、移民代理或法律执业人士
- 提交给
- 负责处理您事务的澳大利亚内政部办事处
- 长度
- 一页,四个问题
- 签名
- 您在问题2旁签名;授权人士在问题4的声明处签名
- 隐私声明
- 1442i表《隐私声明》(Form 1442i Privacy notice),表格要求您先阅读
- 版本
- 设计日期 01/23
谁需要填写 Form 1193 — consent to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 希望澳大利亚内政部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向其发送文件和信件的签证及公民身份申请人。
- 不希望通过电子方式联系,并希望留下记录的人——表格中有“否”方框。
- 代表客户行事、希望内政部就该客户的事务通过电子方式联系的授权收件人、注册移民代理和法律执业人士。
何时使用 Form 1193 — consent to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 内政部要求您同意电子通信时,或您希望为纸质申请或其他事务主动表示同意时。
- 您指定的授权人士、移民代理或法律执业人士需要同意代表您接受电子联系时。
- 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传真号码发生变化,并希望内政部使用新的联系方式时。
开始前需要准备什么
- 您的姓、名字和出生日期。
- 您的内政部档案编号(如有)。
- 您希望内政部使用的电子邮件地址和/或传真号码(含区号)。
- 如果填写人为授权人士:其姓名、电子邮件地址或传真号码,以及其身份是授权人士、移民代理(含其7位移民代理注册编号)还是法律执业人士(含其法律执业人士编号)。
- 1442i表《隐私声明》(Form 1442i Privacy notice);表格要求您在填写前阅读该声明。
Form 1193 — consent to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的内容
2023 版本共 1 页。 FileIt 要求填写 2 个部分,并由 Person (visa or citizenship client) 签名:
- Person details and consent (questions 1–2)Person (visa or citizenship client)
- Consent by authorised person, migration agent or legal practitioner (questions 3–4)Authorised person, migration agent or legal practitioner
分步填写 Form 1193 — consent to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1 个人信息(问题1)
填写您的姓、名字、出生日期,以及内政部用于处理您事务的档案编号(如有)。
2 您的同意(问题2)
如果您不同意内政部通过电子方式与您联系,请勾选“否”。如果同意,请勾选“是”,填写传真号码(含区号)和/或电子邮件地址,然后在旁边签名并填写日期。
3 授权人士的同意(问题3)
仅在您授权他人代为接收文件,且该人士希望通过电子方式接受联系时填写。该人士填写姓名、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并勾选一个方框:授权人士、移民代理(含其移民代理注册编号)或法律执业人士(含其法律执业人士编号)。
4 声明(问题4)
授权人士、移民代理或法律执业人士声明所提供的信息完整且正确,并已阅读1442i表《隐私声明》(Form 1442i Privacy notice),然后签名并填写日期。
需要避免的常见错误
- 勾选“是”,却没有提供内政部应使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传真号码。
- 遗漏授权人士的签名——表格说明,内政部要代表您通过电子方式联系该人士,必须有其签名。
- 在问题3勾选多个方框——表格说明只能勾选一个方框。
- 未考虑清楚就提供他人可以读取的电子邮件地址——表格提醒,未加密的电子通信并不安全。
填写后
在问题2旁签名并填写日期,可以手写,也可以使用 FileIt eSign 的可选电子签名。如果授权人士填写了问题3,则由其在问题4旁手写签名并填写日期。
将表格交给负责处理您事务的澳大利亚内政部办事处,或将其与申请一并提交。
保留一份副本。FileIt 会将填写完成的 PDF 与您的其他签证文件一起保存到文件库。
使用 FileIt 在线填写 Form 1193 — consent to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 选择人员。从 People 中选择某人,FileIt 会填入其姓名、出生日期、地址及其他已知信息。
- 回答通俗易懂的问题。一次填写表格的一个部分,每道问题旁都有官方帮助文本——共 18 个字段。您的回答会自动保存。
- 查看实时预览。查看您的回答如何显示在真实的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 表格上,并让 FileIt 完成工作表计算。
- 生成官方 PDF。FileIt 会将您的回答填入机构自己的 PDF,并将其存入您保险库中该人员的文件夹。您可以签名,或发送进行电子签名。
FileIt 负责填写表格——不会代您归档或提交任何内容。请按照表格说明中规定的方式,将填写完成的表格交给索取方。
立即开始 Form 1193 — consent to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 免费Form 1193 — consent to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常见问题
什么是1193表?
这是澳大利亚内政部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 用于让您同意或不同意内政部通过电子方式(例如电子邮件或传真)与您联系的表格,也用于让授权人士同意代表您接受电子联系。
没有这份表格,内政部会给我发电子邮件吗?
表格说明,内政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与您联系,但只有在您表示同意以这种方式接收通信后,才会使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
我的移民代理需要签名吗?
只有在其填写同意部分、以便内政部代表您通过电子方式联系该代理时才需要。表格说明,其签名是表明其同意采用这种通信方式的必要条件。
我的电子邮件地址会被加入邮件列表吗?
不会。表格说明,除非法律另有要求或您表示同意,内政部只会将您的信息用于您提供信息时所说明的目的,不会将其加入任何邮件列表。
我可以在线填写1193表吗?
可以。FileIt 会引导您完成各项问题,并将您的答案打印到内政部的官方 PDF 中,您签名后即可提交。
官方来源
- 由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 发布的空白表格(PDF): https://immi.homeaffairs.gov.au/form-listing/forms/1193.pdf
- 官方说明和指南: https://immi.homeaffairs.gov.au/form-listing/forms/1193.pdf
- 本页显示的版本:Design date 01/23(检查于 2026-10-01)。
FileIt 与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 或任何政府机构没有关联,也未获其认可。本页仅以一般性语言介绍该表格,不构成法律、税务或移民建议。请务必阅读官方说明,并确认您使用的是接收方认可的版本。 页面最后审核于 2026-10-01。